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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4-03-28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留学生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 热爱行政管理工作,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英语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招聘专业:经管类专业。
    4.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 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4日后出生)。
    6. 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 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专用邮箱rsc@zjgsu.edu.cn报名(本次招聘仅设此报名邮箱,其他报名方式均视为无效),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工商管理学院教务管理岗位+姓名”。报名截止2014年4月14日。
    2. 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和工商管理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及有关情况。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 初选
    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10倍以上,学校人事处和工商管理学院将在4月20日之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者接通知后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4. 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初定在2014年4月下旬进行,由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组织,人事处、纪委及相关专业专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或面试投票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投票同意数未超过半数不能入围。
    5. 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考察和体检手续,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3月31日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1-28877289
    工商管理学院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1-28008006
 
 
 
                                                                           人事处、工商管理学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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